台NCC主委:华视或构成妨害公共秩序

台湾公广集团旗下的华视新闻台近期频频出错,引发外界批评;台湾通讯传播委员会(NCC)主委陈耀祥今天(28日)说,根据目前调查资料显示,华视很可能构成妨害公共秩序。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立法院交通委员会今天邀请陈耀祥,就“新闻台出现假讯息裁罚处理标准及如何要求新闻台落实执行预算法第62条之一条文(1450条款)”进行专题报告,并备质询。

针对立委提问华视的疏失是否构成广播电视法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要件,陈耀祥说,NCC是合议制机关,但就他个人立场,依目前调查资料看起来,应该可能会构成妨害公共秩序。

不过他说,目前NCC还在调查,还未做最后认定,但就初步调查显示,判断是华视内控机制出问题、人为疏失。他透露,接下来案件会移送节目广告咨询会议讨论调查,最后再送NCC委员会决议。

陈耀祥说,若电视节目内容有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可处20万元(新台币,下同,9391新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裁罚的金额须考量情节轻重,而这仍须经过节目广告咨询会议提出建议,委员会做最后讨论。

针对部分人士认为对华视裁罚也是全民买单,应该要撤照,陈耀祥解释,NCC还未有过把新闻台撤照,之前中天新闻台是执照到期不予换照,两者属不同情况。他说,华视虽属公广集团,但是被定位为商业电视台,大部分金额是自负盈亏,少部分来自文化部的预算。若华视被裁罚,罚款也应是来自自负盈亏的部分,不会是全民买单。

针对对华视的惩处结果何时出炉,陈耀祥透露,NCC主责的广电法部分,是采取一案一罚、一行为一处罚,因此个案违规情形最快三至六个月出炉。不过,相关程序时间被批评太慢,他回应称,当局会尽量提早公布,但在这之前仍须经过调查资料、召开会议、送委员会等行政流程。

陈耀祥续称,当局必须先厘清华视当时释出的是错误讯息还是假讯息,若情况属过失所致,则认定为释出错误讯息,但若情况属恶假害,则认定为假讯息。当局目前正在调查,不会马上下定论;至于是否涉嫌违反国安法等部分,法务部已报请检察官调查,但这不属于行政罚的问题。

华视新闻台近期接连出错,继20日在新闻跑马灯出现“中共炮击新北”等错误讯息后,24日又把行政院长苏贞昌头衔误写成“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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