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拟对虚拟货币“挖矿”用电每千瓦时加2元人民币

山东省发改委发布通知,拟对虚拟货币“挖矿”用电执行差别电价,加价标准为每千瓦时2元(含税,人民币,下同,约0.4新元)。

根据澎湃新闻报道,山东省发改委同有关部门单位确定并及时更新虚拟货币“挖矿”电力用户名单;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根据名单,及时足额收取加价电费;电力用户停止虚拟货币“挖矿”行为的,当地发展改革委应将相关信息(电力户号、用电地址、停止“挖矿”时间)及时报告省发展改革委(经济运行调节局),省发展改革委通知电网企业停止执行差别电价。

通知要求,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对电力用户执行差别电价政策前,应提前告知相关加价政策,引导用户主动停止“挖矿”行为;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扩大政策影响范围,增加政策的知晓度和透明度;政策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建议,及时报告省发展改革委(价格管理处、经济运行调节局)。

据了解,此前已有多个地区部署了对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用电实行差别电价的政策。

浙江省发改委本月14日发布了《关于虚拟货币挖矿用电实行差别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决定对虚拟货币“挖矿”用电实行差别电价,加价标准为每千瓦时0.50元。要求针对同一电力用户,若存在虚拟货币“挖矿”用电与其他用电混用的,其全部用电量执行差别电价政策。

内蒙古发改委上月26日发布《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虚拟货币“挖矿“用电实行差别电价政策的通知》,决定对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用电实行差别电价,执行“淘汰类”企业电价,加价标准为每千瓦时1元。

海南省发改委去年12月3日发布了《关于虚拟货币“挖矿”用电实行差别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列为淘汰类产业,实行差别电价,加价标准为每千瓦时(每度电)0.8元。

中国国家发改委等11部门去年9月24日发布《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列为淘汰类产业,严禁新增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加快存量项目有序退出。该文件还提出,将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纳入差别电价政策实施范围,执行“淘汰类”企业电价,加价标准为每千瓦时0. 30元,地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提高加价标准。

中国

台湾延长疫苗接种礼券至3月底

2022-2-25 16:31:49

中国

大陆批台宣布经济制裁俄国是要蹭热点

2022-2-25 17:01:48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