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市场操纵案曝光!5人非法获利超50亿,最高判刑8年

财联社(深圳,记者 黄靖斯)讯,监管层对操纵证券市场“零容忍”威力不断显现。

近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披露的一起“牛散”勾结上市公司大股东,利用信息优势操纵证券市场的典型案例引发关注。

该案中,5名被告利用信息优势和上市企业高管相互勾结并操纵股价,非法获利超50亿元。因操纵证券市场罪被提起公诉后,5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8年至有期徒刑2年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5亿元至1000万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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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向来是监管严厉打击的对象,可以看到的是,近年来,有关部门对于操纵股市的打击行动正在变得越来越深入,除量刑和罚金从严从重,处罚范围也从过去主要处罚操盘者、上市公司扩大到掮客、“黑嘴“等外围业者。

从量刑来看,“最重量刑”判给了吴承泽等A股最大“盘后票”团伙;从罚金来看,私募一哥”徐翔领走了操纵证券市场110亿“最贵”罚单;标志性事件还有知名私募基金人叶某实名手撕“伪市值管理”、康美药业原董事长马兴田等人操纵证券市场案等。

50亿市场操纵案作案手段曝光

50亿证券市场操纵案如何酿成?为加强案件警示意义,上海检察院进一步披露上述案件细节。

首选是勾结上市公司大股东。2015年初,被告人、上市公司S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公司”)实际控股人何某某、麦某某(另案处理)为出售所持全部S公司股权,同被告人黄某某、文某某商定后,由黄某某、文某某及黄某某推荐的被告人蒋某某,以不低于人民币38亿元的总价分步溢价收购。

其次是发布利好信息拉升股价。何某某、麦某某配合黄某某、文某某控制S公司发布“定向增发”“高送转”等利好公告以拉升股价。

紧接着通过连续买卖高位套现。黄某某、文某某基于上述信息优势,通过本人或其控制的他人账户,在二级市场连续买卖S公司股票。通过协议转让及二级市场买卖S公司股价股票,黄某某、文某某、蒋某某分别非法获利14.9亿余元、15.5亿余元、20.6亿余元(均含浮盈);何某某、麦某某等人以协议转让方式高位套现共38.46亿余元,何某某、麦某某分别非法获利1.85亿余元。上述5名被告合计非法获利52.85亿元。

最高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据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介绍,黄某某等人的行为是披着“伪市值管理”外衣的操纵犯罪,已触犯刑法,同时也遭到司法机关精准打击。

2018年5月,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以被告人黄某某等5人犯操纵证券市场罪提起公诉。2018年12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5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8年至有期徒刑2年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5亿元至1000万元不等。被告人上诉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8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如何正确把握上市公司市值管理的合法性边界?上海市市检察院检察部主任顾佳对市值管理与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的“三条红线”作出进一步明确:一是不得控制信息披露的节奏或者选择性信息披露、虚假信息披露;二是不得内幕交易或者操纵股价,谋取非法利益;三是不得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操纵证券市场几宗“最”

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向来是监管严厉打击的对象,可以看到的是,近年来,有关部门对于操纵股市的打击行动正在变得越来越深入,除量刑和罚金从严从重,处罚范围也从过去主要处罚操盘者、上市公司扩大到掮客、“黑嘴“等外围业者。

证券市场操纵“最重量刑”判给了A股最大“盘后票”团伙。2021年9月,吴承泽等人操纵市场等违法案件一审宣判,主犯吴承泽被判处19年,并处罚金7903万,另有团伙14人被分别判处2~6年不等刑期。该案为A股首例利用盘后票实施抢帽子操纵案,同时也创下A股操纵市场案件刑期的最高纪录,超过徐翔案(5年6个月)。

从罚金来看,私募一哥”徐翔领走了操纵证券市场“最贵”罚单。2017年1月23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徐翔犯操纵证券市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110亿元,没收违法所得约93.37亿元。

另一“天价”罚单则开给了北八道集团操纵市场案,合计罚没近60亿元。根据2021年10月27日最新审判结果,上海第一中院对北八道集团操纵证券市场罪判处罚金人民币3亿元;2018年,北八道集团曾因涉嫌操纵市场,被开出合计约56.7亿元的罚单,成为当时证监会行政处罚历史上开出的最大罚单。

2021年5月,知名私募基金人叶某实名手撕“伪市值管理”一事成为各界关注焦点。9月24日,证监会发布消息称,经查,叶某在明知刘某烨等人操纵“南岭民爆”股票价格的情况下,积极提供相关帮助及建议,为操纵市场创造有利条件,并谋取非法利益,已被公安机关抓捕归案。

里程碑事件还有马兴田等人在康美案中操纵证券市场案。2021年11月17日,康美药业原董事长马兴田等人操纵证券市场案一审宣判,马兴田因操纵证券市场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以及单位行贿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0万元。

2021年12月5日,新美星实控人涉嫌“组团”操纵证券市场一案也有了实质性进展。证监会拟决定对新美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何德平操纵证券市场和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处以“没一罚三”合计罚款高达1.9亿元,并采取10年市场禁入的措施。

全链条打击“伪市值管理”

针对操纵证券市场、“伪市值管理”等违法违规行为,监管层一再传递清晰有力的“零容忍”信号,从相关表态、联合发文、工作部署、多方倡议等行动来看,无一不透露出坚持全链条打击、全方位追责的决心。

针对5月份某微博大V对上市公司市值管理的爆料,证监会新闻发言人5月14日表示,对于以市值管理之名实施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行为,证监会始终秉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予以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7月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历史上首次就资本市场“零容忍”联手发文,公开发布了《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意见》规定了七个方面共27条具体举措,其中包括强化操纵市场等重大证券违法犯罪案件惩治和重点领域的执法力度。

7月9日,证监会稽查局副局长陈捷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2020年以来,证监会查实以所谓“市值管理”等名义操纵市场的案件15起。下一步,证监会稽查执法将以紧盯所谓以“市值管理”等名义实施操纵市场的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配合,加强全方位立体式追责,加大违法成本,强化执法。

证监会表示,将坚决贯彻“零容忍”方针,集中调配稽查执法力量,创新调查组织模式,坚持全链条打击,坚持全方位追责,持续保持对证券欺诈、造假、“伪市值管理”等各类证券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强化执法震慑,净化市场生态,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有关案件查处情况将及时公布。

9月16日,证监会牵头成立打击资本市场违法活动协调工作小组并召开第一次工作会议,意在落实中办、国办《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部署。其中特别提到,强化大要案惩治,继续聚焦财务造假、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行政与刑事执法司法合作,加快构建行政执法、民事追偿和刑事惩戒相互衔接、互相支持的立体追责体系,进一步推动形成“零容忍”的强大震慑。

9月24日,中国证券业协会等四协会联合发布《远离伪市值管理倡议书》,倡议内容包括不谋求通过“伪市值管理”提升公司市值;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加强合规管理,严控廉洁风险,不得操控上市公司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操纵股价,不得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强化基金管理人职责,不参与“伪市值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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